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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日期:2021-11-4 【关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泰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要求,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全国先进水平,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推动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全市营商环境整体实现新的提升。各县(市、区)、功能区,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9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年底前实现重大突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标对表。  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表国内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找准差距,明确方向,全力攻坚突破。
      (二)坚持问题导向。  结合全国和全省、全市营商环境评价,针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倒逼营商环境提升。
      (三)坚持创新突破。  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
      (四)坚持开门改革。  用好12345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借鉴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等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8个一级指标,重点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增便利”等方面攻坚,力争在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市政接入服务、推行“交房即办证”、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破产案件处置效率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二)全面提升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  围绕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反映投资便利度和吸引力的6个一级指标,重点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绩效评价、纠纷化解、权益保护等工作机制方面攻坚,力争在强化要素支持保障、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三)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服务能力。  围绕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反映政府监管与服务水平的4个一级指标,重点在提升服务能力、健全监管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攻坚,力争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行“跨省通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创新、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四)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的不合理和违规收费,10月底前公布清理结果。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探索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建立健全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发现问题严肃整改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指标市级牵头部门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为本指标“总指挥”,定期研究创新突破工作,督导改革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调度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  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本领域创新突破行动。各指标责任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  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调度通报。综合运用专家论证、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创新突破行动进行跟踪问效,参照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根据省对市评价结果对县(市、区)、相关市直部门和单位进行评价,对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自主创新的在全省领先的好经验好做法由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制推广。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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